信息自动交互,用血费用“一站式”减免
从6月27日起,浙江省“异地用血医院直免”服务正式启动了!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献血者及其相关亲属可以按规定免交、减交临床用血费用。这也标志着在全省任何一家开通服务的医院均可方便办理用血减免服务,我院便是其中一家。
以往,无偿献血者或其相关亲属用血后,在办理减免费用程序上有不少步骤:比如报销时需要提交医院出具的用血发票、清单、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关系证明等一系列材料才能进行用血费用报销,难免需要来回奔波;即使通过“浙江献血”APP进行用血报销,也需要在线上传材料,办理周期较长。而现在,信息化建设加快,浙江省“用血服务不用跑”服务让原本减免所需的各项材料自动交互,献血者只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医院用血直免服务。
为了进一步提升用血服务,全省推出了“异地用血医院直免”服务,我院第一时间做出响应,7月初就开通了用血费用“一站式”减免服务。这一举措,不仅为献血者免去了报销路上来回奔波,缓解了经济困难户垫付用血费用的资金压力,消除了“献血容易报销难”的误解,也切实提高了献血者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献血用血知多少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
(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四百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
(五)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